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的《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金融服务领域提出多项举措,其中包括支持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与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市场化合作,依法依规为被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在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方面,《工作方案》提出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领域投资基金。优化创业投资机构的设立和资金退出机制。依法依规支持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发挥认股权综合服务功能,面向私募基金等探索开发认股权相关产品等。
北京不仅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也是我国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兴业研究宏观团队认为,未来,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将可以探索与创投基金开拓新型“投贷联动”模式。此外,北京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或将扩大其所提供的认股权转让等服务,从而进一步便利认股权贷款等新型科技金融模式的拓展。
支持开展市场化合作
《工作方案》提出,支持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与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市场化合作,依法依规为被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融资对一个企业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直接融资市场中,创投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是支持实体企业融资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稳步发展,私募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业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私募基金累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超过20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约12万亿元。
兴业研究宏观团队认为,结合国内外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的模式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投放贷款的服务方式,在《工作方案》的要求下,以北京为试点,未来我国科技金融或将有以下服务模式的拓展:一是金融机构加强与创投、股权投资等机构的合作,在此基础上,对创投、股权投资等机构的客户提供信贷资金。二是创新贷款还款模式,同时以认股权贷款等投贷联动方式服务成长性企业。
从我国实践来看,北京中关村银行已经与数家头部股权投资机构深入合作,按照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行业分类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采取认股权贷款等多种手段,重点支持和培育了一批企业发展壮大。
发挥认股权综合服务功能
《工作方案》提出,依法依规支持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发挥认股权综合服务功能,面向私募基金等探索开发认股权相关产品等。
认股权是指企业按照协议约定授予股权投资机构在未来某一时期认购一定数量或一定金额的企业股权(或股份)的选择权。近年来,认股权逐渐成为科创型中小微企业拓宽外部股权融资渠道的有效方式之一,也是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向更多初创期、成长期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一个重要工具。
2022年11月,证监会批复同意在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成为全国首家试点平台,基于区块链技术,具备认股权登记、确权、托管、估值、转让、行权、工商变更等一系列综合服务功能,着力提高认股权的法律效力、转让效率和价格公允性。2023年9月,全国首只认股权策略创业投资基金——北京认股权先导创业投资基金在北京宣布启动设立,为推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创新认股权投资策略作出积极探索。
证监会市场二部主任王建平日前在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区域性股权市场可以相互协同发展,构建全链条、全周期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机制,更好为未上市企业提供服务。
兴业研究宏观团队认为,后续来看,认股权贷款等相关产品将不断丰富、认股权市场配套设施将不断完善,这将有助于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促进金融机构、产业集团、科创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多方协同。
优化创投资金退出机制
《工作方案》提出,优化创业投资机构的设立和资金退出机制。
“募、投、管、退”是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运作的四大环节,其中,退出是基金实现收益的核心操作。
业内人士表示,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分为IPO退出、挂牌转让退出、并购退出、回购退出、清算退出和二手份额转让基金(S基金)方式退出。但在退出策略上,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高度依赖IPO的退出路径。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1326笔退出案例,同比下降32.6%,被投企业IPO仍为私募股权创投机构的主要退出方式,占比77.8%。
探索多元化的退出方式是解决创投基金退出难题的重要途径。随着国内私募基金逐渐进入退出周期,通过转让所持基金份额实现退出成为越来越多机构的一种选择。与此同时,份额转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2020年7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2020年12月10日,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北京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据了解,该试点为全国首创,是金融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项重大业务创新。
公开报道显示,“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模式创新”曾入选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首批十大最佳实践案例。试点初步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刘健钧建议,私募股权基金退出要从被动依靠IPO向寻求主动退出转变。一方面,持续支持发展S基金,发挥其盘活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的作用;另一方面,完善股权并购相关法律体系,优化各类并购投资和借助并购投资实现资本退出的市场环境。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